圖書館財務制度
云端書香閣 2024年6月14日 13:33:19 亞豪智匯圖書館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圖書館財務工作,發揮圖書館在學校教學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圖書館財務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規章制度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合理編制預算,如實反映圖書館財務狀況;合理籌集、分配和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精心維護學校財產;積極參與學校建設,為學校發展當家理財,如實反映學校有關財務狀況。
第三條 圖書館財務活動在學校校長領導下,由財務處統一管理,圖書館設專職人員協助管理并負責具體操作。
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圖書館的財務關系:
1、經費撥款關系:圖書館經費由財政撥入,由學校統一管理,圖書館應嚴格遵守國家財政制度和財務制度。
2、財產物資管理關系:圖書館對其占用的財產物資具有管理權和責任。
3、經濟協作關系:圖書館有權參與學校經濟活動中的談判、簽約,對經濟活動過程實施監督,對資金使用效果進行考核與評價。
4、服務收費關系:圖書館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服務項目收取適當費用。
預算管理
第五條 預算是學校對資金運作的整體規劃,是控制學校經濟活動的依據,預算經校長批準下達后,圖書館必須認真執行,年度終了,根據需要可適當調整預算,調整預算由圖書館寫出書面報告,經校長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 預算的編制方法:采用零基預算法,一切從實際需要與可能出發,以學校當年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為依據,結合財力可能,充分挖掘潛力,統籌安排,力求資金效益最大化。
第七條 預算的編制程序:每年年底圖書館根據下年度工作任務和要求提出下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報學校批準后執行。
收入管理
第八條 收入是指圖書館通過開展服務活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上級撥入經費、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項收入必須按規定使用財政部門或財務處統一印制的合法票據。
支出管理
第九條 支出是指圖書館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固定資產購建支出以及其他資本性支出等,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
第十條 固定資產購建支出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固定資產的購建要按規定程序報批,固定資產的轉移、出租、出借必須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一條 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財產物資的購入、領用、報廢等必須嚴格手續,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財產物資的管理要責任到人。
財務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規章制度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圖書館必須接受學校財務處和審計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檢查。
第十三條 財務檢查的內容包括:各項收入是否合規、合理、合法;各項支出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制度的規定;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是否合理;各項往來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解決。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圖書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制定的有關制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