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讀者借閱規則
云端書香閣 2024年6月17日 22:01:19 亞豪智匯圖書館
讀者借閱證管理
1、圖書館為讀者提供圖書借閱服務,讀者必須持有本館有效借閱證方可借閱。
2、每位讀者只能辦理一個借閱證,不得代人借書、還書、借證。
3、外校借閱證不予借閱圖書,本校教職工借閱證可借閱本校流通書庫所有圖書。
4、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到圖書館辦理掛失及補辦手續。
圖書借還規定
1、每位讀者每次可借圖書不超過2冊,借期從辦理借閱手續那天算起,兩周內可續借一次,續借期限為一周。
2、借期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計,超過一天不足兩周者按兩周計,逾期不還者,每逾期一天罰款0.1元。
3、讀者應愛護圖書,不得撕剪、污損圖書,不得在圖書上批注,如發現上述情況,將按章處理。
4、讀者所借圖書如有破損、遺失等情況,應按圖書館有關規定賠償。
5、讀者還書時,請到總還書處辦理還書手續,如發現將書錯還他人或漏辦手續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閱覽室規則
1、進入閱覽室請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2、請將包、書籍等物品存放在存包柜內。
3、請按照規定的范圍和位置就座,不得隨意更換座位。
4、請保持室內衛生,嚴禁吸煙、吐痰、亂扔廢棄物。
5、請愛護書刊資料,不得在書刊上涂寫、刻畫、撕剪。
6、查閱過的重要資料請帶出室外,不要留在閱覽室內過夜。
7、請自覺遵守閱覽室規則,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閱覽室規則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違章處理規定
1、讀者應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章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借閱權利。
2、讀者遺失賠償的圖書有重要文獻價值或已列入珍貴文獻資料的,應按該文獻資料的實際價格三至五倍賠償。
3、撕剪書刊者按書刊原價的十倍罰款,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故意污損書刊者按污損程度罰款五至二十元,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4、逾期歸還圖書者除須按本規定交納逾期使用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5、竊書、偷書者除按本規定加倍罰款外,還將交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6、對違反本規定者,圖書館有權予以制止并視情節進行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者將停止其借閱權利直至注銷其借閱證。
7、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有關制度同時廢止,如有未盡事宜將隨時補充修訂并公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