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圖書館流通制度
云端書香閣 2024年6月23日 18:10:16 亞豪智匯圖書館
總則
為了更好地為教學和科研服務,提高圖書資料的利用率,使圖書資料達到保值、增值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借閱證
1、學生借書證由圖書館統一印制,由學生處頒發,教師借書證由圖書館統一印制,由學校辦公室頒發。
2、學生借書證正面記載姓名、學號,背面記載借書量及可借冊數,教師借書證背面記載所借書刊類型。
3、借書證由學生、教師本人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一經發現轉借,即停止其借書權。
4、讀者應愛護圖書,不得在圖書上圈點、批注、涂寫、撕割、污損、調換書刊號,如有上述行為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賠償、停止其借閱權等處理。
借閱規則
1、讀者所借圖書原則上應在學期內看完,如需續借,須辦理續借手續,每證每次限借圖書冊數按如下規定:學生本學期可借圖書冊數:一年級2冊,二、三年級3冊,畢業班4冊;教師限借圖書冊數:單層書庫1冊,外文書庫2冊。
2、讀者應按期歸還所借圖書,否則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理。
3、讀者應將所借書刊的題名和編號完整地填寫在借書證的背面,以便于圖書館的管理和催還,如因填寫不清而造成圖書丟失或誤借他人圖書的,由讀者負責。
4、讀者應按期辦理借閱手續,逾期不辦者每天加收罰金2元。
閱覽室規則
1、閱覽室是供校內人員查閱資料的場所,室內禁止吸煙、吃零食、隨地吐痰及亂扔紙屑。
2、室內書刊資料非經許可不得帶出室外。
3、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室內大聲喧嘩、談笑、吃食及有影響他人的行為。
4、對所查閱的資料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污損須按規定賠償。
賠償制度
1、讀者應愛護文獻資料,嚴禁涂改、拆散、損毀、丟失等現象發生,如發生上述情況,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理。
2、凡丟失圖書資料必須寫出書面檢查,承認責任;賠償與本館所藏相同版本的圖書資料或按價賠償;如無法賠償,則停止其借閱權一個月至一年。
3、凡污損圖書資料者,應寫出書面檢查,并負責將污損的圖書資料送還圖書館流通部處理。
4、凡逾期還書者,每天按罰款2元收取罰金;罰款金額用于補充圖書館文獻資源,逾期不交者,停止其借閱權一年;偷竊圖書資料者交有關部門處理。
其他
1、學生畢業離校時,應將所借圖書全部還清,方可辦理畢業手續。
2、本制度如有與學校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學校有關規定為準。